为全面推动省级政法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 12月14日,省级政法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介绍观摩现场会在省安全厅召开。参加会议的有省政法委、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公安厅、省安全厅、省司法厅、省劳教局、省监狱管理局、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等单位主管财务、国资的处长及有关人员30余人。会议由省财政厅政法处李春龙处长主持,刘小燕副厅长及省安全厅的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。
与会代表听取了省安全厅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介绍,观看了省安全厅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系统演示,并现场翻阅了省安全厅部分处室的资产管理账、卡、册、表等基础资料;之后,进行了热烈讨论,对省安全厅国有资产管理的程序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给予了充分肯定。与会代表表示,要将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回去,结合本单位实际,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,提高政法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李春龙处长结合政法工作特点强调,随着政法单位财政资金投入的不断增加,集中采购装备物资越来越多,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各单位要加强政法系统国有资产管理,努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。
刘小燕副厅长最后作了总结讲话。她首先肯定了省安全厅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做法,一是领导重视,责任落实;认识到位,齐抓共管;三是制度健全,管理规范,工作扎实;四是定位明确,思路清晰。
她要求各单位今后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中做到:提高“一个认识”,把好“两个关口”,实现“三个转化”,达到“四项要求”。
提高“一个认识”,就是提高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,进行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,在此基础上,拿出具体的管理办法。
把好“两个关口”,就是把好国有资产的“出口”和“入口”关,使资产安全保值、增值,最大限度地发挥使用效益,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。
实现“三个转化”,就是使国有资产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化,由被动的简单登记向主动服务、全面控制转化,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化。
达到“四项要求”:一是底子清,家底明;二是账账相符,账物相符;三是通过学习借鉴省安全厅的做法,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电算化、系统化;四是合理配置国有资产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
在谈到政法单位财务管理时,刘小燕副厅长强调:要树立“一个观念”,增强“两个意识”,搞好“三个结合”,加强“四个方面”的建设与管理。
树立“一个观念”,就是要树立“家”的观念。一个单位一个家,管理单位财务部门要向管理自己的家一样,精打细算,厉行节约,谋求长远。
增强“两个意识”:一个是服务意识。财务管理要体现主动服务,将主动服务贯穿工作的始终,不仅有利于做好工作,也有利于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、相互配合。另一个是节约意识。当前经费困难与浪费并存的问题相当严重,节约的潜力非常大,因此,要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,在如何用好、花好财政资金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多想办法。
搞好“三个结合”,就是在资金的使用和安排上做到预算内外资金相结合,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相结合,增量和存量相结合。
加强“四个方面”的建设与管理:一是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。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,用制度管人、管事,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,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。三是加强对系统财务管理的指导,在系统内建立激励机制,政法专款的分配要与当地政府对政法工作的投入相结合,与单位工作绩效相结合。四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,在中央政法专款逐年增加、省级集中统一采购的情况下,各部门要出于公心,在制度建设和加强内部管理上下大力气;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、协调、监督工作,确保政法资金的安全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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