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行询证函
编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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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经 (公司)股东会决议及批准后的公司章程规定, 、 等出资者(股东)申请追加投资该公司。陕西国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正对该公司实收资本(股本)增资情况进行审验,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,应当询证该公司投资者(股东)向贵行(社)存缴的增资出资额,下列数据出自该公司的帐簿记录,如与贵行(社)的记录相符,请在本函下端“数据证明无误”处盖章证明,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该公司存款户中支取,回函请寄:
通讯地址:西安市环城南路中段68号 邮编:710054 电话:029-87854799
发函单位:(盖章) 年 月 日
截止 年 月 日止,该企业投资者(股东) 等缴入的投资款金额列示如下:
缴款人
(股东) |
缴入
日期 |
银行
帐号 |
币种 |
金 额 |
款项用途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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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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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公司或投资者盖章)
结论:数据证明无误
(若数据有误,请注明差额 ) 银行签章:
银行经办人:
银行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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