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立验资提供资料
1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2、新设立公司的《房屋租赁合同》或房产证(复印件);
3、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,非西安市户籍应有当地派出所暂住人口证明;
4、设立公司的《章程》;
5、货币验资请同时提供各股东实际出资的银行进帐单、银行对帐单、货币资金所有权证明、银行询证函等;
6、实物验资请同时提供各股东购货原始发票(西安市以外的发票应附货物运输单、保险单)及所有权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,并进行现场验证;
7、验资事项代理人委托书;
8、全体股东印章。
变更验资提供资料
1、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;
2、已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过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;
3、企业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;
4、公司修改章程(草案)及股东大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决议复印件;
5、货币增资同时提供(各股东增加资本的银行进帐单、货币资金所有权证明、银行询证函);
6、实物增资同时提供(各股东增资购货原始发票及所有权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,并进行现场验证);
7、变更前各股东实际出资的有关帐页记录及记帐凭证与附件;
8、变更前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;
9、变更后的资产负债表及变更前银行存款对帐单,存货及固定资产清单等有关证件;
10、 验资事项代理人委托书;
11、 企业单位投资的应有近期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及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;
12、 带全体股东印章及新增股东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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