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建设工程预(结)算审核业务约定书
甲方:
乙方:陕西国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
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基本建设工程预(结)算审核,经双方协商,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:
一、 审核范围及目的
乙方接受甲方委托,对甲方 基本建设工程预(结)算书及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,乙方将根据财政部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、结算、决算审核暂行办法》,对甲方上述工程预(结)算的真实性、准确性,预(结)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,工程项目是否完整,费用内容是否正确,预(结)算是否控制在概算允许范围内等情况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,在上述审核的基础上,对工程预(结)算造价发表审核意见。
二、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
责任: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预(结)算,保证工程预(结)算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、合法、完整。
义务:
1、 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所需求的全部工程预(结)算有关文件和资料;
2、 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,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核人员于工作开始前,提供清单;
3、 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;
4、 在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。
三、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
责任:按照财政部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预算、结算、决算审核暂行办法》的要求进行审核,出具审核报告,并保证其真实性、合法性。
义务:
1、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,出具审核报告。由于审核人员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,加上预(结)算具有的固定的不确定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,难免存在预(结)算书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,而审核员又可能在审核中未预发现的情况,因此,乙方的审核责任并不可能替代、减轻或免除甲方对预(结)算的编制责任。
2、 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。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、造价工程师执行准则另有规定,或经甲方同意外,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汇露。
3、 在 年 月 日之前出具审核报告
四、 审核收费
乙方应收本约定审核事项的费用,按照乙方实际参加本项审核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所化费的时间及《陕西省社会中介收费规定》的计算标准确定。本约定审核事项,按照工程造价的 %收取基本审核费用,预计为人民币 元。甲方于本约定签订之日及乙方提交审核报告时各支付50%,另按该项工程审减(增)额的 %收取附加审核费,在提交审核报告时由甲方一次付清。
如因审核工作遇重大问题,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。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,酌情调整审计费用。
五、 审核报告的使用责任
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核报告一式 份,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、使用。恰当使用审核报告是甲方的责任,如出现使用不当的情况与乙方无关。
六、 约定书的有效期间
本约定书一式两份,甲乙各执一份,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约定自 年 月 日起生效,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之日前有效。
七、 约定事项的变更
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,影响审核工作如期完成,或需要提前出具审核报告,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,但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八、 违约责任
若出现违反以上约定事项的情况,双方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。
九、 甲、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。
甲方: 乙方:陕西国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
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签约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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