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当局声明书
致 陕西国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:
鉴于贵所对本单位开办资金进行审验的要求,现对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:
1、本单位已按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的要求出资,开办资金已全部到位。
2、本单位已将年检所需的资料提供给注册会计师审阅,我们保证这些资料是真实、合法、完整的。
3、经本单位签章的开其他必要的文件已提供给注册会计师。
单 位(签章):
负 责 人(签名):
财务负责人(签名):